镇江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 、秘书事务 、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 、信访、保密、调研 、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 、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政策法规处

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 、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 、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 、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

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流转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 。

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所得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镇江市区涉外企业纳税户管理工作及对各辖市(区)局外税业务的指导;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 、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 、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 。

征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 、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 、日常税源基础管理 、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指导。

计划统计处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 ,组织并检查税款入 、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 ,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计划统计处与信息中心合署办公 。

财务管理处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 、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人事教育处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 、考核、录用、调配 、交流 、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 、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 、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 、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

办税服务厅

负责镇江市区范围内税务管理事务的咨询、受理 、核批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 、工会 、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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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被免职后需转让股份

法院认可除名条款效力

公司成立时,约定公司股东退休前因被免职不再担任领导干部时,必须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即法律上所说的“除名条款 ”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除名条款引发的股权纠纷案件,一审依法判决被告刘文斌将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赵玉强;赵玉强在受让上述股权的同时给付刘文斌股权转让款14万元及利息;公司在上述股权转让后三日内对股东名册 、出资证明作相应的变更;第三人谢永超对上述股权转让应予协助 。

2005年10月 ,江苏省镇江市某化工集团公司的经营层及中层干部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化工集团的股东。刘文斌为化工集团所属分公司经理,2005年11月15日在投资公司登记股东谢永超的名下出资14万元。投资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 ,股东退休前因被免职不担任化工集团中层干部时,必须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化工集团的主要经营者,五年内转让价为出资额加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息 。2006年8月 ,化工集团解除了刘文斌分公司经理的聘用 ,化工集团董事长赵玉强即要求刘文斌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自己,但遭到刘文斌的拒绝,赵玉强遂将刘文斌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回放

股东被免职引发股权纠纷

赵玉强是江苏省镇江市某化工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且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5年10月,化工集团为了公司的增资扩股,经研究决定成立一家投资有限公司 ,规定由化工集团的经营层及中层干部出资设立。同月16日,投资公司出台了《股东共同投资协议书》,在投资协议的股权转让部分约定:股东退休前因被免职不担任化工集团中层干部时必须对所持股权进行转让;转让对象为化工集团的主要经营者。

当日 ,赵玉强、谢永超等22名登记股东在投资协议上签了名 。在作为投资协议附件的“投资代表人(登记股东)谢永超 ”的列表中注明有“委托投资者刘文斌出资额14万元”,且刘文斌在该附件的相应位置签了名。刘文斌为化工集团下属子公司的一名经理。

2005年11月14日,公司的股东又签订了《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等内容作了与《股东共同投资协议书》相同的约定 。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刘文斌于次日出资14万元。同月21日,投资公司经工商登记设立 ,工商登记的股东为赵玉强、谢永超等22人。后投资公司成为化工集团的股东 。

2006年8月18日 ,化工集团解除了刘文斌的职务聘用 。2007年12月,谢永超与赵玉强对转让谢永超名下的 、包括刘文斌持有的初始出资额股本金34万元之股权,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共同投资协议书》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当赵玉强和谢永超让刘文斌签字确认时,刘文斌得知在没有征求自己意见的情况下就将自己的股权转让了,便拒绝签字。没有刘文斌的签字确认 ,股权就不能实际得到转让 。赵玉强和谢永超认为,两人间的转让协议,完全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共同投资协议书》进行的 ,在多次与刘文斌商谈无果后,今年3月6日,赵玉强来到法院 ,以刘文斌为被告,以谢永超、投资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股权转让诉讼。

法官说法

除名条款不违诚实信用即有效

除名条款是指开除股东 ,或称为股东除名 ,实质为通过强制转让股东全部股份的方式取消股东资格,强迫股东退出公司的一种行为。因其内容具有强制性,因此往往被指责违反了法律上的自愿原则 ,从而认定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条款 。在庭审中,原告赵玉强认为除名条款的约定符合自愿原则 ,内容不违反现行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条款并可视为对股权转让民事行为设定的条件。被告刘文斌则认为,除名条款的约定本质上是强制转让股权 ,违反股权转让自由的原则,应为无效条款。

审理该案的法官说,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封闭性 ,为了公司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对于公司的股东,自然有特殊的要求 。除名条款的出现 ,正是适应了这种需要。在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 ,法律并不否认除名条款的效力。投资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成为化工集团的投资者,顺利实现化工集团的增资扩股 。在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明确限定投资公司的股东仅为化工集团经营层及中层干部,并以此进一步约定:“股东退休前因被免职不担任化工集团中层干部时必须对所持股权进行转让 ,转让对象为化工集团主要经营者”。该约定符合有限公司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有效条款。对于投资公司股东内部而言 ,刘文斌已签名认可投资协议,实际出资到位,为第三人投资公司的股东 。刘文斌应依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的除名条款合法有效。

该法官同时说 ,虽然公司章程未涉及股权转让价格,但是在投资协议中进行了约定,且股权转让属公司存续可能会遇到的事项 ,故投资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可适用于发起人或原始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就在镇江市政府(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9号),进门之后到大楼2楼,下面是组织部各办公室的职能 ,想办什么事对号就可以了

办公室(216):

组织工作来信来访和举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人大建议 、政协提案组织办理 。

政策研究室(225):

组织工作舆论宣传、调研,《党建之窗》编辑发行,组织史资料征集、编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解释 ,镇江党建学会有关事项。

综合干部处、青年干部处(221、222)

市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 、工资 、待遇和退(离)休、调配、援藏干部选调 、外地干部挂职、师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市管干部出国(境)审查 、干部信息、档案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市管后备干部 、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选调生分配管理 ,市级参照管理机关及市法院 、检察院、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工作,本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相关工作。

机关干部处(210、212)

市级机关各部门 、市各民主党派 、群众团体等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市级机关组织(人事)处(科)长管理的相关工作 。

县(市)区干部处(211)

辖市、区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企事业干部处(企业工委干部处 209)

市委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驻镇部、省属单位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市委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的管理工作。

干部教育处(206)

市管干部、中青年干部、正科级干部 、组工干部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培训班学员考察考核,县处级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省以上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等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 、进修班的学员选派 ,市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干部监督处(223)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相关事项;全市贯彻执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干部任用条例》及它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党籍 、党龄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

知识分子工作处(208)

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培养、选拔和管理,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工作,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处(企业工委组宣处 217)

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全市争先创优活动的指导 ,有关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的审批;全市党内统计和部分党刊征订的发行;市管和驻镇部 、省属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协助指导 。

(十一)党员教育管理处(219、220)

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生活困难补助和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党员电教片制作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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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dmin的头像
    admin 2026年06月26日

    我是欧瑞号的签约作者“admin”

  • admin
    admin 2026年06月26日

    本文概览: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

  • admin
    用户062604 2026年06月26日

    文章不错《镇江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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